2月3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下半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情况。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新疆等地企业被处罚,最高罚款金额为432万元。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对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实金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私自设置隧道窑烟气旁路,脱硫塔烟道盖板打开,烟气从旁路和烟道盖板开口处排放;脱硫设施停运。夏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5万元,并责令拆除私自设置的烟气旁路。目前旁路已拆除。
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暗查时发现,舞钢公司铁山庙火车站旁货站内有土法炼铅作坊,利用废旧铅蓄电池进行土法炼铅,工艺简陋,缺乏环保设施,车间顶部冒青烟,废酸液、炼铅废渣、废料等危险废弃物去向不明,现场试纸监测废水pH呈强酸性。舞钢市环保局组织对该作坊查封取缔,并立案调查,移送公安机关。
对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甲醇精馏装置产生的高浓度精馏残液和冲洗废水,通过埋入地下的铁质暗管直通位于厂内东侧的渗坑。经现场测量,渗坑容积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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