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3日讯 全国股转公司1月29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
为了进一步解读该办法制定的背景、主要评价指标的构建及评价结果的运用,全国股转公司对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新闻问答。股转公司在问答中表示,主办券商的最终得分由综合分、加分项和扣分项组成。综合分主要针对推荐挂牌、挂牌后督导、交易管理、综合管理四类业务中,券商在规则以内、情理之外的消极表现,这些负面行为记录在业务量中占比越高,主办券商的得分就越低。
此外,如果主办券商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股转公司会根据惩戒类别的不同在综合分的基础上扣分。相反,如果对市场做出贡献或者合规经营表现突出还可以获得加分。市场贡献是指业务市场份额和业务开展质量排名靠前。
以下是问答全文。
一、建立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答:主办券商制度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基本制度安排之一,主办券商是全国股转系统的重要市场参与人,在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其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