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2月1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再到2016年1月15日证监会对私募基金专项检查进行通报,岁末年初的资本市场见证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规范的日益收紧。
2月1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部控制指引》),于发布之日正式实施。在业内人士看来,以《内部控制指引》的实施为开端,包括募集行为、信息披露等其他配套规则将相继发布实施,2016年也因此有望成为私募行业的规范元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内部控制指引》分为五章,共三十三条,主要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由此成型。
据《内部控制指引》,内控制度成为私募监管的重要内容,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上传至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业协会将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内部控制等合规情况进行业务检查;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内控不健全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基金业协会将采取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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