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的老鼠仓案件,其中当事人为年仅35岁的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
"2015证监法网行动"的第一批交办案件中,有一起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的老鼠仓案件,其中当事人为年仅35岁的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
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调查初步认定,张某负责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管理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是该部门唯一有投资决策和指令下达权限的投资经理。张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不但完全知悉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权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伙同妻子黄某控制并使用"宋某明"、"文某"、"宋某成"账户通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稍早于、同步或稍晚于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相关股票,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本案中老鼠仓行为涉及券商自营部门和资管部门,不同与以往的基金公司老鼠仓,具有相对隐蔽性。证监会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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