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印发了《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试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个省(直辖市)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就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办法》?
答: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出台《办法》,试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和迫切要求,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为什么要制定文化产品黑名单?
答:《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市场法规规章,都明确规定文化产品不得含有禁止内容。加强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是文化部的重要职责。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目的是通过立规矩、明底线、信用约束,督促经营者将违规文化产品主动定向清除,强化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效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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