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亚星化学的前次重组方案已遭股东大会否决,但由于在编制的内容与格式上存在多项不合规之处,同时还出现了未及时披露重大变动的情况。上交所由此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董秘等予以通报批评,对该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等予以监管关注。相关决定已在2月2日发布。
去年10月17日,亚星化学披露重组预案,拟作价21.72亿元收购新湖阳光100%股权并配套募资8亿元。上交所事后审核发现,该重组预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包括:未完整披露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未充分披露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未披露交易对方所控制的主要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相关情况;未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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