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人员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实现长三角相关口岸过境免签政策联动。
上海口岸实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后,51个国家的旅客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及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可选择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上海铁路口岸或者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免办签证,并可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空港口岸对部分国家人员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相比,此次实施的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诸多领域实现了新突破,有许多新亮点。一是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过境免签时间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到144小时,使来沪的外国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商务、旅游、访问、会展等短期活动,也便于国内旅行社开发深度旅游产品,激活旅游市场,从而带动宾馆、餐饮等服务业发展。二是过境免签适用的口岸类型全面放开。原先符合上海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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