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抵押试点法律授权,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后,次日就出现了武进、义乌等一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破冰之举。这些创举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有重要的探索意义,深入剖析这些个案可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常州市武进区该区嘉泽镇晨山村吕伟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后“两权”抵押贷款的第一人。该个案是比全国其他单纯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更为典型的“两权”抵押贷款样本,具有“两权”抵押贷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意义。
试点是一个支点,可以为农民提供撬动农村沉睡的资本,盘活农村的资源。大众创业离不开这样的普惠制金融的支持,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这样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支持。
当然,破冰之举只是第一步,个案经验能够可复制、可推广至关重要。如此,“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才能可持续,“两权”抵押贷款才能成为商业银行的常规业务。从个案经验到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两权”抵押背后还有深层利益关系亟需理顺。
共有权保护:
家庭成员的利益与户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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