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主办券商监管再升级 评价办法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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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挂牌企业季报没及时披露,或者年报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存在不一致,再或者虽然年报披露了,但财务报表附注不小心忘了……之前,针对诸如此类事件,股转公司对于督导不力的主办券商多采取“约见谈话”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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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主办券商监管再升级 评价办法4月1日起实施

  新三板挂牌企业季报没及时披露,或者年报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存在不一致,再或者虽然年报披露了,但财务报表附注不小心忘了……之前,针对诸如此类事件,股转公司对于督导不力的主办券商多采取“约见谈话”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春节前,股转公司出台了《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上述情况再出现,主办券商将要被扣点,直接影响主办券商分档。

  督导不力将被扣点

  新三板主办券商制度已经运行两年多,股转公司称,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主办券商执业过程中出现大量未明确违反规则,但执业质量低下的行为,反映出主办券商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

  股转公司表示,“有必要在实施自律监管措施之外,采用更为温和、覆盖面更广的监管手段,即执业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提高主办券商整体执业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评价办法》就组织实施、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分档、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纳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四类:一、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二、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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