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批准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经营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批准该分行将营运资金中6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结汇成人民币,作为人民币营运资金。调整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不变,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营运资金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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