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聚焦:工作目标明确,化解过剩产能态度坚决
国务院于2月5日发布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我们在2月14日《煤炭年报前瞻及供给侧改革专题报告之四》中已对相关政策作出简单点评。此篇报告将详解意见中相关政策及目前市场状况。该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4大部分22个要点,明确了未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实现脱困发展的工作目标,即未来3-5年,产能退出和减量重组分别为5亿吨左右。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有望逐步得到有效化解,煤企有望实现早日脱困。
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严控新增和超产多箭齐发
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总规模为57亿吨,违规项目多达8亿吨,6亿吨过剩产能有待退出。本次规定针对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细化了相关矿井类别,充分考虑了不同省份、地区的实际情况,而非统一的“一刀切”,提高了《意见》的可执行性。
严控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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