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私募保壳大战正酣,基金业协会忙泼冷水。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这就意味着,“空壳”私募要想保壳成功,必须自主发行产品才行。
昨日晚间,中国基金业协会就私募监管新规实行以来出现的问题做出若干答复。协会明确表示,目前私募备案工作仍在继续,而私募、券商等参与“保壳”需谨慎合规,避免一拥而上,收费要公允;法律意见书是首发产品的私募必需的重要内容,对律师、律所没有太多限制,但有鼓励标准。协会明确暂不办理投顾类产品作为私募首发产品,但以后可补充备案。
“保壳”需谨慎
收费要公允
新规实行一周以来,私募、券商、律所等纷纷打响“保壳”大战,协会对此密切关注。协会明确了中介机构的地位,私募托管人和服务机构都是私募基金行业生态系统和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服务业务时,需要对私募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公告》内涵有充分理解和正确认识。
针对最近低门槛成立私募产品、律师竞价法律意见书等现象,协会提出要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业务,不能对面临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视而不见;希望私募、券商、律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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