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我国第一个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多部门力量于一体的溢油应急能力专项规划———《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并由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完善溢油应急市场化机制
《规划》明确,应急处置对象为石油平台、船舶、输油管道和储罐等风险源发生泄漏事故后引发的海面漂浮溢油。
《规划》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等23个部门,沿海11个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业的能力建设内容。据此,未来我国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将从单一部门建设转变为多部门统筹协调和开放共享,从单一的装备设施建设转变为装备设施和人力资源共同发展的新方向。
根据《规划》,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通过5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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