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确定暂时无法以新发行顾问管理型基金 "保壳"
昨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自今年2月5日起,中基协暂不办理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以及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中基协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待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管理的相关顾问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再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备案。
2月5日,中基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规定,2月5日起,新登记6个月未备案首只产品、登记满12个月未备案首只产品(期限为2016年5月1日)、登记未满12个月未备案首只产品(期限为2016年8月1日)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注销。
过去,一些投顾为图方便,并没有独立发行产品,而是采取了"挂靠"形式,其中一些直接"挂靠"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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