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不武】
小区变街区大势所趋,而开放小区的新政落地尚需走足立法程序,用民意达成基本共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这也是中央层级文件首次对诟病已久的封闭社区模式“开刀”,《意见》最引人注目的新提法就是“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打开”。
开放小区引起网友热议,有支持的也有质疑的。不少网友担心一旦小区开放,社区内的安全如何保证。也有网友质疑购房时,小区内的道路都算公摊交了钱,算是业主所有。开放小区是不是违背了现行的《物权法》?
从法理上讲,开放小区的确存在与现行的《物权法》矛盾的嫌疑,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或者发布司法解释完善其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一旦开放小区,小区的道路就变身为公共的,而之前业主买房的时候,小区道路和配套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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