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明确了国企"十项改革试点"的内容。
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25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称"国企改革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深化国企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会上表示,今年的任务之一就是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
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根据这十项试点,国企改革小组不仅将在电力、石油等七大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试点,还将在央企子企业和每省国企中各选择十家企业开展职工持股试点。
张喜武称,在进一步获得报批后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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