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西相关单位和商务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新协议,率先用好用足新协议政策,2月22日~23日,广西推动CEPA先行先试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南宁召开实施CEPA先行先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多措并举部署推动广西加快开放发展特别是对港澳开放合作。
2015年11月,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新协议》),并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协议》在会议和展览、国际运输、仓储等服务部门对广西、福建实施比内地其他省区更加开放的政策(广东除外),涉及开放措施19项(其中:香港13项,澳门6项)。广西成为继广东之后优于全国CEPA先行先试的两个省区之一。
在动员会上,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孙彤介绍《新协议》及有关工作安排。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主任邓家禧、广东省港澳办副处长林依琳分别介绍了香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桂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前景以及广东推进CEPA实施经验。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王乃学主持培训及工作动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在讲话中阐述CEPA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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