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我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7.2亿平方米,考虑待售期房库存后,广义房地产库存面积为32.3亿平方米,去化周期长达30.2个月,商品房增量空置率高达46%,这些都反映出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在高库存状态。本文进一步测算了我国城镇住宅存量规模,结合进城农民工居住现状,提出农民工市民化是消化住宅库存的关键环节和成败所在。
一、房地产库存的界定及合理区间
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商品房生产过程先后经历已出让未开发土地、已开工未取得预售许可、开工并已取得预售许可、已竣工等四个阶段。从常用的库存概念考虑,一般将具有相对成熟形态的产成品作为库存,也就是已竣工未出售的商品房,在我国现实情况下还有几块房产应包括在库存内。
首先,考虑到商品房销售的75%左右采用预售模式,因此在界定商品房库存时需要有所变通,应该充分考虑到预售商品房的库存。其次,保障性住房是和商品房相对独立的住房体系,在统计上没有完全纳入到房地产开发统计中。最后,游离在政策法规之外的小产权房也属于房地产范畴,并且规模较大。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土地、规划、工程等许可,未纳入到现行房地产开发统计中,无法获得准确的建设、销售和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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