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中国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中国治理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提供了法律保障。5年来,长江流域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8万平方公里。不仅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流域内许多农民的生活也随之发生变化。
王泽文,58岁,山城重庆的一名返乡创业农民工。记者近日在长江流域采访水土保持情况时遇见了他。他穿着休闲西装,脚踩运动鞋,面色红润,眉目疏朗,与人们印象中的农民形象相去甚远。
他所在的重庆市忠县位于长江中上游,是三峡库区唯一留存的“半淹县城”,幅员面积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就有22.85平方公里,年均侵蚀量达5.79万吨,一度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受害县。
长江横贯中国东中西部,是世界第三长河,享有“中华民族母亲河”的美誉。长江流域是中国生态安全的屏障,是生物多样性和种质资源的“基因宝库”。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开发活动日益频繁,水土流失、湿地萎缩、湖泊消失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2年,王泽文毅然选择从广东回到家乡忠县老鹳村,承包下90亩荒山,栽种夏橙、柑橘等果树。
新《水土保持法》要求,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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