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推动社会组织“三大条例” 与《慈善法》衔接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 招商银行(600036,)前行长 马蔚华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马利联名提案
[提案摘要]随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现行的以社会组织“三大条例”为主的慈善制度体系跟《慈善法》立法原意已有所差异。建议在《慈善法》通过后,民政部门尽快推动现有慈善制度体系与《慈善法》的衔接,尊重公益慈善组织独立法人地位,减少对公益慈善组织法人主体内部事务的干预;尽快取消“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等不合时宜的规定。
一、背景及问题
《慈善法》经十年磨砺,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有望通过。十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兴起,社会组织的类别和层次越来越丰富和复杂。以基金会为例,2005年全国有883家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640家、非公募基金会243家。到2015年全国共有4838家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1550家、非公募基金会3288家。2010年底,深圳壹基金注册成为国内首家民间公募基金会,拉开了中国基金会行业发展的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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