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日前建议,强化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张红力认为,在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注册制实施后违法行为可能会更为猖獗。在法律顶层设计、主管部门职能定位、行政与司法衔接、上市公司退出等方面亟待完善监管处罚机制,提高证券市场违法成本,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他建议,积极推进《证券法》修订和稳妥实施注册制,完善证券市场法律顶层设计。一是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的修订工作作为今年经济金融立法领域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将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作为《证券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二是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
他认为,应明确中国证监会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证券活动的复杂性、市场失灵现象的广泛性和证券行业的专业性要求市场监管体制采取独立型的监管主体。建议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具体的行业立法来明确证监会的地位、职责以及职权,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机构序列之下,明确界定其为委员会制的独立行政机构;对于机构人员的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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