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在2016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对我国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所产煤基柴油实行阶段性减免消费税的提案》,建议对煤炭间接液化煤基油品实施消费税减免优惠政策和相机规范调整机制。考虑到未来的3—5年国际低油价预期,建议对国内项目在投产后3—5年内生产的煤基油品免征消费税(操作方式如考虑即征即退,虽原则上讲结果相同,但过程中麻烦较多,建议不做为首选)。
以下为提案全文:
我国近年已投产或在建若干个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如2013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确定的国家级示范项目——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煤制油项目)是我国迄今工业领域最大规模的单个项目,也是国家在宁东—榆林—鄂尔多斯“能源金三角”区的支柱项目,投资概算550亿元人民币,年转化煤炭2046万吨,年产合成油品405.2万吨,预计在2016年9月份投料试车,2017年投产。
一、这类项目建设的意义
1.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煤炭清洁使用与能源结构战略性应变能力建设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从我国资源禀赋全面考察,是一个在可预见历史时期内无法改变的“以煤为主”格局: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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