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是专员办转型以来的一项新增工作。上海专员办主动先行先试,自2015年起即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管模式,通过强化事中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注重协调配合,搭建平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尚处在制度建立期。在财政部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及时与地方财政部门达成监管共识,以联合发布债务监管文件的方式,明确了双方的日常协作机制、具体监管方式和重点,并事前将地方政府债务年度监管重点明确告知区县财政部门,重申财经纪律。
介入事中管理,明正纠偏。以与地方财政局联合发布文件为基础,初步建立了专员办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框架,通过案头比对和现乘实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并通过电话答疑、现场沟通等方式,解读政策并明确操作要求,及时回复地方基层反映的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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