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乐观宣称,如果我国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被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此前,中国慈善业已进入“快车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1000亿元左右。
企业家作为最具经济实力的人群、潜在的社会捐赠大户,其对慈善法的看法备受关注。在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慈善法草案时,工商联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了对慈善法的支持与期待。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董事长卢志强说,“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企业家已经60岁左右了,有很多人想做慈善事业,慈善法出台恰逢其时。”
全国政协委员、壹基金理事长马蔚华认为,本次慈善法草案超越过去扶贫济困的概念,确立了现代慈善的概念。把环保、文化、教育纳入慈善法所规范的范围内,为我国的慈善事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也提供了与国际接轨的条件。
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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