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作为对我国慈善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一个群体,工商联界别的委员们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字斟句酌的讨论。
《慈善法(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将于16日在全国人大闭幕大会上进行表决。而作为中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从2005年民政部对慈善法立项至今,已经历时十年有余。
从娃娃抓起建立慈善记录
磨长英委员说,纵观其他国家的经验,做慈善不光是企业的事情,只要有爱心谁都可以做慈善,做善事的观念需要从娃娃抓起,而草案里这样的观点没有充分体现。
“发展慈善事业,我们还在学习阶段,这是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能力要求,建议增加一条条文或者在落实细则中明确‘加强慈善专业培训’。通过一些交流、分析、学习,来提升我们对慈善的认知。”全国政协委员王玉锁说。
李占通委员说,高等院校如何培养慈善的专业人才,需要提上日程。他观察,目前许多善举善款,因为缺乏专业管理,最后没有发挥好作用,这暴露出我们的慈善管理还跟不上,缺乏专业的人才。
赵晓勇委员说,有些时候募捐款项并没有用到慈善上面,他建议在确立中华慈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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