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慈善法》终于要来了。3月9日下午,《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3月16日,草案将在全国人大闭幕大会上进行表决。实际上,从2005年民政部对《慈善法》立项数易其稿,《慈善法》至今已历时十年有余。
十年立法历程并不算短,《慈善法》出台将是中国非营利领域立法的重大进步,而慈善立法最难的部分恰是如何割除自身极易衍生的 “营利”陷阱。
我国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如今的1000亿元左右,与之相随的是慈善丑闻层出不穷,慈善公信力严重透支,善款实现善用是民众对《慈善法(草案)》最基本的期待,关乎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法》可谓千呼万唤。
某个官办慈善机构早年被媒体曝光,用高额利息吸引农民购买“公益医保”,然后用这笔钱投资房地产。这是一个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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