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集团)由于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增持计划一直没办法实施。
在此之前,因柳化股份未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柳化集团等关联方发生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述处罚直接导致公司此前的定增方案"流产"。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预告2015年业绩大亏,加上定增失败,面对有投资者询问该如何扭亏时,柳化股份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较好的能扭转困局的应对办法。
定增方案"流产"
3月5日,柳化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理由是,公司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具体来看,2012年、2013年、2014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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