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525号),切实做好2016年电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进一步加强上述两个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新增电石产能,并通过安全环保和差别化电价、水价等措施,积极引导现有企业转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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