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医院”在国际上并非新鲜事了。在国内,这一创新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发展自身业务、提升保单定价权,也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当然,随着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深入合作,“保险+医院”的模式势必会触碰现行医疗体制中一些敏感问题和行业“潜规则”。
2月最后一天,中国人寿官微发布消息称,中国人寿旗下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医疗健康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协力探索“保险+医院”的创新合作模式,打通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同时为医疗改革探索了新体制和新机制。
事实上,这并非“保险+医疗”合作模式首次提出。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人保、中国太保(601601)、泰康人寿、新华人寿、阳光保险、北大方正人寿等多家公司先后与多家医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保险+医院”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那么,保险公司为何对医院青睐有加?“保险+医院”的创新合作模式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又会有哪些障碍呢?
争取保单定价权
按照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院长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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