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规划,到2020年,大约1亿~1.3亿农民工可以进城落户。这意味着到那时,“工作在城镇、家属在乡村”的“候鸟式”农民工人数仍在1亿以上。 ]
今年春节长假前公开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改革现有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笔者对此的看法是:现行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应该向城镇看齐,即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交易;但考虑到现有条件的约束,近期内只能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与农民工城镇化挂钩,作为解决农民工城镇住房整体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紧迫性与约束条件
上述文件指出,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现实是,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相对容易、稳定生活难。
稳定就业相对容易,是因为中国持续多年的民工荒迫使企业放宽了用工年龄。稳定生活难,是因为城镇中以农民工为主的行业——如建筑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工资水平,只能保证“工作在城镇、家属留乡村”的农民工生活得下去。农民工一旦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