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浪等网络媒体纷纷报道了北京晚报的一篇文章,题为《“十三五”规划草案拟修改57处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据文中报道,3月1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并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等在内的八个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其中,“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被删除。这一消息,引发各界广泛讨论。以下我们将对此进行剖析。
1、媒体未作一致性报道
3月15日北京晚报第三版上刊登了《“十三五”规划草案拟修改57处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之后,新浪网于15:08进行了转载。
同日17:37《第一财经》网站报道称,根据证监会意见“十三五”《纲要草案》删除战略新兴板。文中较为详细地进行了描述:根据本报拿到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此次修改共涉及57处。其中,第9条明确写明:根据证监会意见,删除第27页“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翻阅修改后的《纲要草案》可以看到,第27页主要是阐述第十六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然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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