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15日获悉,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此次修改共涉及57处。其中第9条为:根据证监会意见,删除第27页“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
2014年3月4日,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首次公开表示,上交所正在研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定位于服务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
此后,关于战略新兴板的消息不断传出,并且一直以“进展顺利”的状态被大家所认识。从国务院到证监会,都在多个文件、多个场合,对战略新兴板表示支持和肯定。
对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有投行人士称,自己联系的多家客户此前都有上市的计划,目前正不知政策变动到底何意,非常着急。
与此同时,据了解,此前,有很多在境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为了能够回国登陆“战略新兴板”,进行了多宗私有化交易,同时还积极拆除VIE结构,以便符合国内上市要求。不过即便这样,这类企业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如果不能实现盈利仍然不能在主板挂牌。
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汉锋表示,战略新兴板如果真的被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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