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3月17日,福建省政府发布了关于福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26条实施意见。其中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注重实效,规范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增强活力,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双向投资;要试点先行,稳妥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实施意见指出,福建省对于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实施意见还明确,福建省将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互相投资持股。将改制上市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形式,充分发挥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作用,加快推进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力促进国有资本证券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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