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今日通知称,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
3月18日,中国保监会启动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监管政策的修订,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2016年3月21日起实施。
结合中短存续期产品发展现状和风险,此次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
一是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了定义。与原有的高现价产品的定义相比,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
二是规模管控的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规模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三是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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