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物业公司的老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这样的物业管理模式如今在宁波并不罕见。可实行物业自治的宁波市海曙区天海华庭小区里,还是有个别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业委会将他们告上法院,最终胜诉。上周末,判决书寄到了业主张先生的家,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因为服务与收费互不满意而发生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因为双方协商不成一拍两散的也有不少。但小区总得有人来管,协商成功的固然可以继续,而一拍两散之后,要么是另请物业公司,要么是像海曙区天海华庭小区那样由业主推选业委会代表实行物业自治,但不管怎么样,两者围绕服务与收费问题矛盾很少就此消停。只要留意一下不同城市年底年初的媒体报道就可以看到,隔三差五总会曝出有关物业纠纷的新闻来。
说起物业管理,其实只是才近二三十年才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包括宁波在内的许多的城市居民,长期习惯于无偿服务,几乎没有物业管理这一概念。20多年前物业进入居民生活以后,居民才体会到物业服务在卫生保洁、小区秩序、安全防范、设施养护等方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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