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4宗案件受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中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
2宗内幕交易案中,李彩霞在办公场所非法获取了烟台新潮实业(600777)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收购资产的内幕信息,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14年10月30日买入“新潮实业(600777)”,截至2016年1月5日,其已将“新潮实业(600777)”全部卖出,盈利2182764.16元,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李彩霞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北京蓝色光标(300058)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300058))董事长赵某某、原证券事务代表徐某,是蓝色光标(300058)境外参股公司重大亏损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赵文源为赵某某的近亲属并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徐某存在联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文源于2015年4月3日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300058)”,避损金额391130.2元,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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