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国保监会公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将"高现价产品"的提法修改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对实际存续期间在五年期以下(不包括五年期)的产品进行规范。《通知》将于2016年3月21日起实施。
业内表示,《通知》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有利于人身保险业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以及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四大内容。一是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了定义。与原有高现价产品的定义相比,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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