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年报披露日,净资产规模扩张完成最终确认的江苏吴中,终于可以明确,其计划中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江苏吴中今日公告称,根据2015年报披露情况,公司以定增方式作价6亿元收购响水恒利达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的计划,因相关指标均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判定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回溯并购方案,江苏吴中拟以22.07元每股发行1812.41万股,并支付现金2亿元,合计作价6亿元收购毕红芬等三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响水恒利达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不低于21.97元每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响水恒利达二期项目建设及补充响水恒利达营运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吴中董事会2月25日审议上述方案时,上市公司尚未完成2015年度的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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