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要点:
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对实际存续期间不满5年的中短期存续产品的销售做出限制规划。其中,存续期不满1年的产品应立即停售,1-3年的产品在3年内按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50%以内。对于在通知实施之日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已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可在3个月内通过增资等方式确保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规模满足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从高现价到终端存续期,改变了什么?《通知》限制的对象是中短存续期产品,而并非高现金价值产品。这是因为风险敞口形成于短存续期产品可能带来的资产负债错配(短债长投),现金流挤兑风险,而并非高现金价值。相反,高现金价值有利于保障投保人权益。为控制风险缓解期限错配,监管对存续期不满5年的保险产品进行调控,发展长期业务。
低利率环境下,投资端承压,行业重心转向负债管理。保监会已针对资产负债错配和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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