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报】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从事税务信息化终端应用服务商, 拥有优秀的核心团队,为区域内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各种税务信息化终端应用服务以及市场化的财税产品和服务,公司目前所涉及的区域有北京、上海、黑龙江、湖南、重庆、江西、江苏。其中,税务信息化终端应用服务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端、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业务及 ARM 机的推广服务和运维服务;市场化的财税产品和服务包括财税培训与咨询、财税工具软件的研发和销售、第三方财税产品的整合服务。
公司通过以直销为主、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拓宽客户渠道、占取市场份额;公司获取经营收入及利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提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端、ARM 机及外围配套设备的推广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设备进销差价;2、提供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纳税端、ARM 机及外围配套设备的运维服务所产生服务费收入(按年收费为主、按次收费为辅) ;3、提供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业务运维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收入(按年收费);4、为用户提供涉税软件研发和销售所产生的收入;5、为出口退税企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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