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8家信托公司的版图中,中央企业控股的信托公司数量(以下简称“央企信托公司”)占据约1/5的位置。与市场化程度较强的信托公司相比,央企信托公司从体制机制到经营管理均具有一定的特色,主要表现为:较低的风险偏好、稳健的经营风格、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以及集团公司对信托公司的“强管控”,体制机制市场化程度亟待提高等。这类模式有助于集团公司利用信托公司实施其对外金融投资战略;也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集团公司在资金、项目和客户方面的资源优势拓展集团内外业务。另一方面,央企信托公司既要承担“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和“信托业会员单位”双重角色,还要在工资总额受控、薪酬分配相对弱化的前提下面临较高的市场化经营压力。对于多数央企信托公司而言,在泛资产管理时代和国企混改的大背景下,如何在“管控型”的体制内更好地实施“市场化”的激励政策、提升经营效率,并落地成为公司的“发展引擎”,成为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2014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信托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激励性薪酬延付制度,即建立与风险责任和经营业绩挂钩的科学合理的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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