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据悉,这是我国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将市场反响强烈、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纳入退市情形中去。《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颁布后,上交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将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移送公安的,作为了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具体明确条件。
自2014年6月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开始,到2015年3月公司因涉嫌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再到2015年5月*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经历诸多法律程序之后,昨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一致表决同意*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
*ST博元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符合证监会《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以来,*ST博元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票据贴现及置换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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