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将建立政府采购机制,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京剧、地方戏和少数民族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组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进公园,实行低票价和公益性惠民演出。
《意见》同时要求,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各戏曲院团要使用好业务补助经费,用于戏曲院团条件改善、发展、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宣传推广、剧目展演、惠民演出、艺术理论研究和史料的抢救、保存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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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策全文。
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52号)精神,传承好、发展好云南戏曲艺术,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传承发展戏曲艺术的指导思想、总体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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