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台到现在,已经过去18年;关于出租车改革的诉求,最近几年呼声甚高。出租车负担过重成为经营者,尤其是出租车司机难以承受的重担——“早上一睁眼就欠出租车公司几百块钱”成为出租车司机们共同的生活状态。
不曾想,不愿改变现有运营模式的出租车行业,在蓬勃发展的网约车的冲击下,已经难以为继,出租车司机成为新兴事物的牺牲品。在外力的冲击下,出租车行业的改革终于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执行了18年的政策今天废止
今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全文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3月16日
废止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今天就不再施行了。作为出租车行业最重要的法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不再施行,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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