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首付款不仅是最终风险承当比例的分配,更是风险管理市场机制的约束,使商业银行有个风险的"安全垫"和"缓冲期"。当"首付贷"演变成"零首付"债务结构时,商业银行就成了唯一的风险承当主体。而没了"首付贷",肯定还会出现"金付贷"、"银付贷"、"快付贷"。
"首付贷"正发酵成市场的热点。央行行长周小川说,由于购房人首付资金不是自己的,改变了债务结构,形成未来违约和还款风险。央行相关部门亦同时发声,指房地产中介及P2P公司等发起和支撑的"首付贷"业务属非法金融行为,应予打击。这或许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回应金融市场新现象与新行为速度最快、态度最鲜明和行动最果断的一次。
笔者认为,"首付贷"的主要危害是虚脱风险基础主体(购房人),加剧房地产生态链条中各主体对象风险匹配的关系扭曲,并伴生市场无序力量。"首付贷"主要针对银行贷款买房且首付资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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