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人员也动起了“互联网”的歪脑筋。
昨日(3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一些传销组织以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网络传销就是传统传销穿了一个“马甲”,打着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微商等旗号,传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个特征的组织,均涉嫌传销。
网络传销欺骗性更强
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传销的犯罪手法也在不断更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景利曾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国打击传销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这两年,非法传销与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交织,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互联网+’概念的传销发展迅速,微信传销已经露头。”张景利说。
工商总局指出,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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