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审慎艰苦的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成,通过了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的表决,即将推出。”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昨日表示。此外,另外多项管理办法也正在起草制定当中。洪磊同时表示,基金业协会工作重心将从原来的事前登记备案逐步转向事中事后监测检查和纪律处分。
洪磊表示,对私募基金监管的核心是募集行为,也就是全面落实合格投资者制度。据他介绍,《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九点:一是明确私募基金募集主体只有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二是明确募集人承担合格投资者甄别和认定责任;三是明确募集机构与监督银行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四是明确私募基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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