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出租车行业18年的"僵尸办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作废后,各地方探索出租车改革的步伐加快。
自2016年3月1日起,江苏省苏州市区、无锡市区、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徐州市区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另外还有深圳、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昌、南京、宁波、金华、杭州、义乌、武汉等10多个城市相继取消这部分费用。
但取消经营权使用费并不代表取消了"份子钱",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这部分费用的取消代表政府逐渐放开市场管控;而份子钱是一种公司行为,相当于公司与司机之间的承包费,政府无权干涉。
经营权使用费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除了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份子钱"还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等。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减轻,有望促进企业减收"份子钱"。以无锡市为例,据媒体报道,无锡市现有4040辆出租车,有偿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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