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的使用绩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工程。现将《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电话:010-68205152)
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的使用绩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全面摸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家底”,构建涵盖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有机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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