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金融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并对计税范围和规则进行了明确。
平安观点:
金融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6%
此次颁布的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对于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以及对于涉及金融业计税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基本与我们此前的判断较为一致。金融业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6%,税基包括贷款服务产生的收入、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以及金融产品转让产生的价差损益,存款利息不纳入增值税范围。此外,在试点期间,包括部分同业往来的利息收入、国债及地方债、小额农户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将享受免税优惠。
营改增小幅增加银行税负水平,对利润冲击有限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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